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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十味片

  •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292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北京

  • 剂型:

    片剂(素片)

  • 包装:

    0.3g*60片。

  • 规格:

    每片重0.3g

  • 生产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北路16号

  • 批准日期:

    2015-08-25

  • 药品本位码:

    86900169002252

  • 【品牌】

    同仁堂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 本品用于养血舒肝,调经止痛。本品用于血虚肝郁所致月经不调﹑痛经﹑月经前后诸证,症见行经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行经小腹疼痛,血块排出痛减,经前双乳胀痛﹑烦躁,食欲不振。

  • 尚不明确。

  • 经前期综合征,黄体后期心境恶劣障碍,经前紧张症,晚黄体期焦虑症,黄褐斑,肝斑,小儿生长激素缺乏症,黄褐斑

  • 尚不明确。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服药1个月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黄褐色的片;气微香,味微苦。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