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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精补血素口服液

  • 生产企业:

    河南灵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2021227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合剂

  • 包装:

    -

  • 规格:

    每支10ml

  • 生产地址:

    郑州市新郑新村镇万庄路

  • 批准日期:

    2015-05-22

  • 药品本位码:

    86903047000081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益气补血,滋补肝肾。用于气血亏虚,肝肾不足,贫血,神经衰弱。

  •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等。
    2.可排黑便,因铁与肠内硫化氢结合生成黑色硫化铁,从而使大便变黑,患者勿须顾虑。

  • 气血亏虚,肝肾不足,贫血,神经衰弱,气血亏虚

  • 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 1.忌油腻食物。
    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
    3.本品宜饭后服用。
    4.本品含枸橼酸铁铵、维生素B1。勿与浓茶同服;下列情况患者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2次,饭后服用。

    【性状】

    本品暗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呈特有的甜味和肝腥味。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1.本品勿与抗酸药如碳酸氢钠、磷酸盐、鞣酸、浓茶等并用。
    2.可减少铁吸收的药物有西咪替丁、四环素类抗生素、去铁胺等。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