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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金花丸

  • 生产企业: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1282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丸剂(水丸)

  • 包装:

    9g*6袋/盒

  • 规格:

    每袋装9g

  • 生产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南海路

  • 批准日期:

    2015-04-14

  • 药品本位码:

    86903860000527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药物过量】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本品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 尚不明确。

  • 便秘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闭,防潮。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作用类别】

    本品为实火证类非处方药药品。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

    【性状】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