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清热止咳丸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897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丸剂(大蜜丸)
- 包装:
塑料球壳装,每丸重3g,10丸/盒。
- 规格:
每丸重3g
- 生产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20号
- 批准日期:
2015-07-14
- 药品本位码:
86900169001729
国药准字Z11020897
中药
丸剂(大蜜丸)
塑料球壳装,每丸重3g,10丸/盒。
每丸重3g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20号
2015-07-14
86900169001729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60个月。
国产
1.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卫外功能差,易感受外邪。外邪所袭肌表,必先侵扰肺部,肺失清肃而致咳嗽,小儿系纯阳之体,又风为阳邪,外感后病邪易化热,故小儿咳嗽以热症为最多,该药清宣肺热,止咳平喘而对症治疗。
2.成分有麻黄、石膏、黄芩、苦杏仁、甘草等组成。方中麻黄宣肺解表、平喘止咳,石膏清肺泄热,生津液,二者相辅相制,一宣一降,一辛一寒,热邪得清,肺气宣发宿降有权,则咳喘有止。
3.又配苦杏仁助麻黄平喘止咳。
4.降肺气,黄芩助石膏清肺泄热,泻火解毒,消炎抗菌。板兰根、北豆根、甘草三药清热、解毒又利咽散肿。
5.诸药合用,达到宣肺气、清肺热、止咳、化痰、平喘之功效。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清热,化痰,定喘。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
尚不明确。
清热,化痰,定喘,肺热咳嗽,痰多气喘,化痰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六册WS3-B-1093-92
口服。一岁以内每次服1丸,二岁至五岁每次服1丸半,一日2~3次。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酸、微辛。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