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软胶囊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487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胶囊剂(软胶囊)
- 包装:
0.7gx24粒/盒
- 规格:
每粒装0.7g
- 生产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276号
- 批准日期:
2015-08-03
- 药品本位码:
86902770000382
国药准字Z20050487
中药
胶囊剂(软胶囊)
0.7gx24粒/盒
每粒装0.7g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276号
2015-08-03
86902770000382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1年半
国产
孕妇慎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尚不明确。
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咽喉肿痛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保存。
口服,一次4~8粒,每日3~4次。
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