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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卡那霉素注射液

  • 生产企业:

    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Kanamycin Sulfate Injection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505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河南安阳

  • 剂型:

    注射剂

  • 规格:

    2ml:0.5g(50万单位)

  • 生产地址: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工纵三街北段

  • 批准日期:

    2015-06-15

  • 药品本位码:

    86903063000560

  • 【品牌】

    【类型】

    【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在孕妇用药中本品属D类,即对人类有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卡那霉素可穿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组织,有引起胎儿听力损害的可能。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本品在乳汁中分泌量很低,但通常哺乳期妇女

    【药物过量】

    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药,卡那霉素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卡那霉素。

    【药物毒理】

    硫酸卡那霉素是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菌属、枸橼酸杆菌属、普罗菲登菌属、耶尔森菌属等均有良好抗菌作用;流感杆菌、布鲁菌属、脑膜炎球菌、淋球菌等对本品也大多敏感。卡那霉素对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和结核分枝杆菌亦有一定作用,对铜绿假单胞菌无效。其他革兰阳性细菌如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肠球菌属和厌氧菌等对本品多数耐药。本品主要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近年来耐药菌株显著增多,由于某些细菌产生氨基糖苷类钝化酶,使之失去抗菌活性。卡那霉素与链霉素、新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可有部分交叉耐药。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肌注本品后迅速吸收,于1~2小时达血药峰浓度。一次肌注0.5g后平均血药峰浓度为20mg/L。血半衰期2~4小时,血清蛋白结合率低。肾功能减退者半衰期可显著延长。在体内可分布到各种组织,在肾脏皮质细胞中积蓄,胸水、腹水中浓度较高,可穿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胆汁与粪便中的浓度较低,很少进入脑脊液中。在体内不代谢,主要经肾小球滤过后由尿排出,给药后24小时内尿中排出80%-90%。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可清除相当药量。

  • 抗生素类药。主用于败血症及泌尿道、呼吸道等感染,同时用于猪喘气病。

  • 1.在疗程中可能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此为影响耳蜗神经。少数患者,尤其原来有肾功能减退者可在停药后发生,须引起注意。影响前庭神经功能时可出现眩晕、步履不稳,但并不多见。2.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恶心、呕吐、极度口渴等肾毒性反应。3.偶可出现呼吸困难、嗜睡或软弱等神经肌肉阻滞现象。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皮疹、药物热、口周麻木、白细胞减低、嗜酸粒细胞增多、肌注局部疼痛等。

  • 败血症,泌尿道感染,呼吸道感染,猪喘气病

  •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1.本品有引起耳毒性和肾毒性的可能,故不宜用于长程治疗(如结核病),通常疗程不超过14天。2.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患者。3.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或阿米卡星等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也过敏。4.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1)尿常规检查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尤其高频听力测定,对老年人更为重要。5.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人和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每12小时给药1次时,血药峰浓度宜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每24小时用药1次时血药峰浓度宜保持在56~64μg/ml,谷浓度<1μg/ml。6.对诊断的干扰: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 【贮藏】

    密闭,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肌肉注射,一日量每1kg,体重家畜10-15mg,一日2次,连用3-5日。

    【性状】

  • 本品属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中不宜应用,因其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可能在体内积蓄而产生毒性反应。

  • 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容易引起各种毒性反应,因此有条件时应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此外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生理性减退,即使其肾功能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

  • 1.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或先后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2.与神经肌肉阻滞剂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等。3.与卷曲霉素、顺铂、依他尼酸、呋塞米或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4.与头孢噻吩或头孢唑林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5.与多粘菌素类注射剂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6.其他肾毒性及耳毒性药物均不宜与本品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7.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