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愈胶囊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488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0.4g*12粒/盒
- 规格:
每粒装0.4g(含对乙酰氨基酚250mg、盐酸金刚烷胺100mg)
- 生产地址:
通化市修正路39号
- 批准日期:
2015-06-08
- 药品本位码:
86903596000686
国药准字Z20025488
中药
胶囊剂
0.4g*12粒/盒
每粒装0.4g(含对乙酰氨基酚250mg、盐酸金刚烷胺100mg)
通化市修正路39号
2015-06-08
86903596000686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有汗,鼻塞,咽喉痛,咳嗽。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感冒
孕妇忌服;对本品成分过敏者忌服。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本品为中西药结合的药,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WS-10368(ZD-0368)-2002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味苦。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