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母梨膏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2020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煎膏剂(膏滋)
- 包装:
150g
- 规格:
每瓶装150g,200g
- 生产地址: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大井工业园
- 批准日期:
2015-08-27
- 药品本位码:
86905069000148;86905069000155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5069000148[每瓶装200g];86905069000155[每瓶装150g]
国药准字Z45022020
中药
煎膏剂(膏滋)
150g
每瓶装150g,200g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大井工业园
2015-08-27
86905069000148;86905069000155
86905069000148[每瓶装200g];86905069000155[每瓶装150g]
OTC乙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本品润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痰多,咯痰不爽,咽喉干痛。
尚不明确。
扁桃体炎,咽炎
尚不明确。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热燥咳者,其表现为咳嗽气息粗促,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口服,一次10~15克,一日2次。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