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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骨草胶囊

  • 生产企业: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655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广西玉林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0.5g*36粒/瓶。

  • 规格:

    每粒装0.5g

  • 生产地址:

    广西玉林市城站路1号

  • 批准日期:

    2015-08-25

  • 药品本位码:

    86905172000103

  • 【品牌】

    玉林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1.护肝:茵陈、牛黄具有保肝作用。
    2.利胆:茵陈、牛黄具有利胆作用,能促进胆分泌和排泄。
    3.抗病原微生物:茵陈、胆汁、牛黄具有抗病原微生物作用,能抑菌、抗病毒。
    4.抗炎:猪胆、牛黄具有抗炎作用。
    5.解热:茵陈、牛黄具有解热作用,对正常动物或发热动物模型均有明显降低体温的作用。
    6.提高免疫功能:茵陈、牛黄具有提高机体免疫功能作用,能促进白细胞分裂,增加白细胞数目,提高T细胞的免疫活性与机体的免疫调节和诱生干扰素。鸡骨草醇提液有明显的免疫增强的效果,鸡骨草水提液也有较强作用。鸡骨草对人体免疫功能有促进作用,并有增强T细胞的功能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舒肝利胆,清热解毒。用于急、慢性肝炎和胆囊炎属肝胆湿热症者。

  • 尚不明确。

  • 急性肝炎,慢性肝炎,舒肝利胆,清热解毒,肝炎,胆囊炎,肝胆湿热,胆囊炎,清热解毒

  • 孕妇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苦。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