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感灵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491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规格:
每袋装12g;每块重12g
- 生产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录塘路24号
- 批准日期:
2017-09-13
- 药品本位码:
86900358000205;86900358000342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0358000205[每块重12g];86900358000342[每袋装12g]
国药准字Z44021491
中药
颗粒剂
每袋装12g;每块重12g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录塘路24号
2017-09-13
86900358000205;86900358000342
86900358000205[每块重12g];86900358000342[每袋装12g]
OTC乙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解毒清热,清咽利喉。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咳嗽。
尚不明确。
感冒发热,咳嗽,流行性感冒,咽炎,感冒发热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每袋装12克用法如下:用开水冲服,一次12~24克,一日2次。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