苋菜黄连素胶囊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0023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0.4g*12粒*3板
- 规格:
每粒装0.4g
- 生产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中下278号
- 批准日期:
2015-01-20
- 药品本位码:
86904828001013
国药准字Z20020023
中药
胶囊剂
0.4g*12粒*3板
每粒装0.4g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中下278号
2015-01-20
86904828001013
海王金象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一年半
国产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灌胃给药对蓖麻油、番泻叶所致小鼠腹泻有效。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1.清热燥湿止泻。
2.本品用于急性腹泻属湿热证者。
3.症见、大便次数增多,便稀溏,泻泄急迫或不畅,肛门灼热,烦热口渴,腹痛,小便黄赤,舌苔腻。
个别患者服药后可见胸闷,呕吐,头晕,皮肤潮红等。
急性腹泻
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1.脾胃虚寒者慎用。
2.饮食宜清淡,忌辛辣﹑生冷﹑油腻﹑难消化食物。
3.本品含盐酸小檗碱。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胃虚寒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后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期间腹泻次数增加,病情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7.发热体温超过38.5°C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闭,置干燥处。
WS3-660(Z-123)-2006(Z)
口服。
1.成人:每次4粒,每天3次。
2.小儿:3月~6月,一次1粒,每天3次。
3.7月~3岁,一次2粒,每天3次。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绿色的颗粒或粉末;味苦。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