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咽扁颗粒
- 生产企业:
- 英文名称:
-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83132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4g*10袋/盒
- 规格:
每袋装8克;每袋装4克
- 生产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吴村
- 批准日期:
2015-08-31
- 药品本位码:
86902915000116;86902915000123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2915000116[每袋装4克];86902915000123[每袋装8克]
-
国药准字Z19983132
中药
颗粒剂
4g*10袋/盒
每袋装8克;每袋装4克
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吴村
2015-08-31
86902915000116;86902915000123
86902915000116[每袋装4克];86902915000123[每袋装8克]
OTC甲类
医保乙类
否
24个月
国产
尚不明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本品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尚不明确。
扁桃体炎,急性咽炎,咽炎,急性咽炎,咽炎
糖尿病患儿禁服。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急性喉炎不适用,症见咳嗽伴有犬鸣声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开水冲服。1.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2.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3.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