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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柴桂退热颗粒

  • 生产企业: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429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贵州安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4g*12袋/盒。

  • 规格:

    每袋装4g

  • 生产地址:

    贵州省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大道

  • 批准日期:

    2015-06-11

  • 药品本位码:

    86905437000862

  • 【品牌】

    百灵鸟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 发汗解表,清里退热。本品用于小儿外感发热。症见发热,头身痛,流涕,口渴,咽红,溲黄,便干等。

  • 本品有腹泻、皮疹、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小儿流行性感冒,小儿感冒,小儿流感,热性嗜中性白细胞皮肤病,急性发热性嗜中性白细胞增多性皮肤病,急性发热性中性白细胞性皮肤病,隆起性红斑,小儿流行性感冒,小儿感冒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天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1岁以内,每次2.5g(半袋);1-3岁,每次5g(1袋);4-6岁,每次7.5g(1袋半);7-14岁,每次10g(2袋);一日4次,3天为一个疗程。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香,昧甜,微苦。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