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泰舒胶囊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143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胶囊剂(硬胶囊)
- 包装:
药用PVC硬片/药品包装用铝箔。10粒/板*2板
- 规格:
每粒装0.4g
- 生产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9号
- 批准日期:
2015-01-20
- 药品本位码:
86905935000166
国药准字Z20025143
中药
胶囊剂(硬胶囊)
药用PVC硬片/药品包装用铝箔。10粒/板*2板
每粒装0.4g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9号
2015-01-20
86905935000166
晶珠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慎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效学试验证实,本品对四氯化碳(CCL4)、硫代乙酰胺(TAA)所致实验性肝损伤有明显的保护作用,能有效降低SGPT的升高,防止肝细胞空泡的产生及脂肪滴的集聚,防止肝细胞的脂变坏死。增加肝细胞内糖元和RNA的含量,促进肝细胞的再生和坏死组织的修复;增强机体免疫。鸭乙肝抗病毒治疗实验和2.2.15肝癌细胞表面抗原、e抗原的抑制实验证实,本品能有效抑制HBV-DNA,HBsAg,IIBeAg,显示具有显著抑制乙肝病毒的作用。急性与长期毒性实验证实无毒副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本品具有清热解毒、祛湿退黄、去黄水、除疫毒之功效。用于急、慢性肝炎,胆囊炎,赤巴、培根型肝热疫毒,黄水病,黄疸型肝炎、肝硬化等;尤对乙型肝炎有独到之疗效。
尚不明确。
急性肝炎,慢性肝炎,胆囊炎,赤巴型肝热疫毒,培根型肝热疫毒,黄水病,黄疸型肝炎,胆囊炎
当药品发生性状、外观改变时禁止服用。
1.孕妇慎用。
2.当药品发生性状、外观改变时禁止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小儿、年老体虚者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中药地标国标内科肝胆分册WS-10133(ZD-0133)-2002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按照用法用量,小儿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按照用法用量,年老体虚者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