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苷片
- 生产企业:
- 英文名称:
Inosine Tablet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0371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 剂型:
- 规格:
0.2g
- 生产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赵重路217号
- 批准日期:
2015-03-25
- 药品本位码:
86900804001145
Inosine Tablets
国药准字H31020371
化学药品
0.2g
上海市青浦区赵重路217号
2015-03-25
86900804001145
OTC甲类
医保乙类
否
36个月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尚不明确。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口服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生物利用度高达100%。吸收后与血浆蛋白结合率达98%~99%,能透过胎盘,母乳中极少。主要由肺、肝、脾和肾中储积。由肝脏代谢,代谢产物由肾脏排泄。服药后12~18小时起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偶见胃部不适。
血小板减少症,急慢性肝脏病,肺原性心脏病,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白细胞减少症,肺原性心脏病
1.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斯手术者禁用。
2.妊娠期禁用。
3.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
4.各种原因的维生素K缺乏症和脑脊髓、眼科手术及孕妇等。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遮光,密封保存。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本品为辅助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口服:
1.成人每次1-3片,每日3次。
2.小儿每0.5-1片,每日3次。
3.必要时剂量可加倍(如肝病)。
应按个体所需调整剂量。
老年人应慎用,且用量应适当减少并个体化。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