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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小葵花儿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1817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重庆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3g*10袋/盒

  • 规格:

    每袋装3克(低糖型);每袋装5克

  • 生产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26号

  • 批准日期:

    2015-10-22

  • 药品本位码:

    86900972000131;86900972000247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0972000131[每袋装3克(低糖型)];86900972000247[每袋装5g]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药物过量】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 可见恶心﹑呕吐。

  • 小儿哮喘,小儿支气管炎,小儿支气管炎,小儿支气管炎

  •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3.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复方制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
    6.不能过量服用,可引起严重的恶心呕吐。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岁一次1/2袋,二至五岁一次1袋,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1.本品不应与优降宁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2.本品不应与磺胺嘧啶﹑呋喃妥因同用。
    3.本品不应与洋地黄类药物同用。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