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咳嗽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227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10克*10袋/盒。
- 规格:
每袋重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 生产地址:
柳州市柳江拉堡镇柳西路91号
- 批准日期:
2015-09-01
- 药品本位码:
86905147000596
国药准字Z45020227
中药
颗粒剂
10克*10袋/盒。
每袋重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柳州市柳江拉堡镇柳西路91号
2015-09-01
86905147000596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尚不明确。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咳嗽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避光?密封保存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三册WS3-B-0652-91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2~3次。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