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癣夏塔热胶囊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80207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0.3g*45粒
- 规格:
每粒装0.3g
- 生产地址:
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云关村08-A-14号
- 批准日期:
2013-07-29
- 药品本位码:
86905416000210
国药准字Z20080207
中药
胶囊剂
0.3g*45粒
每粒装0.3g
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云关村08-A-14号
2013-07-29
86905416000210
双井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尚不明确。
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足癣,体癣
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服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0412008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至褐色颗粒或粉末;味苦。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