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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杨酸软膏

  • 生产企业: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2879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上海

  • 剂型:

    软膏剂

  • 包装:

    20g/支。

  • 规格:

    5%

  • 生产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洪朱路777号

  • 批准日期:

    2014-12-05

  • 药品本位码:

    86900830000211

  • 【品牌】

    信龙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水杨酸局部应用具有角质溶解作用,是一种角质软化剂。但因制剂的浓度不同而作用各异。1%-3%浓度有角化促成和止痒作用;5%-10%有角质溶解作用,能将角质层中连接鳞屑的细胞间粘合质溶解,并由此亦可产生抗真菌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用于头癣、足癣及局部角质增生。

  • 可有刺激感或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精神错乱、呼吸急促、持续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刺痛。

  • 头皮糠疹,干性糠疹,头皮单纯糠疹,头皮屑,红皮病,剥脱性皮炎,脂溢性皮炎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使用,特别是年轻患者。
    5.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
    6.不宜用于破溃的皮肤及有炎症或感染的皮肤。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黄色软膏。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1.本品与肥皂、清洁剂、痤疮制剂如含有过氧苯甲酰、雷锁辛、硫磺、维A酸等,或含有酒精的制剂、药用化妆品等同用,会增加刺激或干燥作用。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