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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戊酰胺片

  • 生产企业:

    山西省吕梁中药厂

  • 英文名称:

    Valpromide Tablet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3771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山西吕梁

  • 剂型:

    片剂

  • 包装:

    200mg*60片/瓶

  • 规格:

    0.2g

  • 生产地址:

    山西省吕梁市虎山工业园区1号

  • 批准日期:

    2015-03-11

  • 药品本位码:

    86902936000379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能通过胎盘,动物实验丙戊酸有致畸的报道,在临床应用中偶有乳房增大、泌乳减少的现象,孕妇应权衡利弊,慎用。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本品为广谱抗癫痫药。抗癫病作用起效快,作用强,毒性较低。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阐明;可能通过肠道微生物的作用,在进入人体循环之前,即已几乎完全降解为丙戊酸,在血中以丙戊酸的形式出现。实验证实本品能增加γ-氨基丁酸(GABA)的合成和减少GABA的降解,从而升高抑制性神经递质GABA的浓度,降低神经元的兴奋而抑制发作。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口服本品吸收较缓,作用时间较长,血浓度波动范围较小,血药浓度达峰时间(Tmax)约5~12小时,有效血药浓度为50~100μg/ml。半衰期(t1/2)平均15小时,生物利用度(F)约80%~100%。血药浓度约为50μg/ml时,血浆蛋白结合率约94%,血药浓度约为100μg/ml时,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80%~85%。血药浓度超过120μg/ml时,可出现明显不良反应。随着血药浓度增高,游离部分增加,从而增加进入脑组织的梯度(脑脊液内的浓度为血浆中浓度的10%~20%)。本品主要以降解产物丙戊酸的形式分布在细胞外液和肝、肾、小肠和脑组织中,大部分由肝脏代谢,包括与葡萄糖醛酸结合和某些氧化过程,主要由肾排出,尿中也排出1%~3%的药物原形。少量随粪便和呼气中排出,能通过胎盘,并可由乳汁中分泌。

  •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类型癫痫。

  • 1.治疗早期常出现头昏,恶心,呕吐,嗜睡,乏力,食欲增加或减少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
    2.可引起月经周期改变。
    3.较少见短暂的脱发,头痛,过敏,手颤,多梦,不安和急躁。
    4.长期服用偶见胰腺炎及急性肝坏死。
    5.可使血小板减少引起紫癜,出血和出血时间延长,应定期检查血象。
    6.对肝功能有损害,服用2个月要检查肝功能。
    7.偶有走路不稳,视力模糊,眼胀眼花,耳鸣,乳房增大。
    8.偶有听力下降和可逆性听力损坏。

  • 胰岛素瘤,内源性高胰岛素血症,胰岛β细胞瘤,胰岛瘤,痉挛性斜颈,癫痫,痉挛性斜颈

  • 1.有药源性黄疸个人史或家族史者禁用。
    2.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有血液病,肝病史,肾功能损害,器质性脑病患者慎用。
    2.停药时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出现发作;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本品应逐渐增加用量,而被取代药应逐渐减少用量。
    3.外科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作用的增强。
    4.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定期作全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
    5.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
    6.使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
    7.出现意识障碍,肝功能异常,胰腺炎等严重副反应时,应停药。

  • 【贮藏】

    密封,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0.6~1.2g,分3次服用。儿童口服一日10~30mg/kg,分2~3次服用。

    【性状】

  • 本品可蓄积在发育的骨骼内,应注意。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1.饮酒可加重镇静作用。
    2.全麻药或中枢神经抑制药与丙戊酸合用,前者的药理作用可更明显。
    3.与抗凝药如华法林或肝素等,以及溶血栓药合用,出血的危险性增加。
    4.与阿司匹林或双嘧达莫合用,可由于减少血小板凝聚而延长出血时间。
    5.与苯巴比妥类合用,后者的代谢减慢,血药浓度上升,因而增加镇静作用而导致嗜睡。
    6.与扑米酮合用,也可引起血药浓度升高,导致中毒,必要时需减少扑米酮的用量。
    7.与氯硝西泮合用防止失神发作时,曾有报道少数病例反而诱发失神状态。
    8.常测定。但是否需要调整剂量应视临床情况与血药浓度而定。
    9.与卡马西平合用,由于肝酶的诱导而致药物代谢加速,可使二者的血药浓度和半衰期降低,故须监测血药浓度以决定是否需要调整用量。
    10.与对肝脏有毒性的药物合用时,有潜在肝脏中毒的危险。
    11.与氟哌啶醇、洛沙平(loxapine)、马普替林(maprotiline)、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吩噻嗪类、噻吨类和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可以增加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降低惊厥阈和丙戊酸的效应,需及时调整用量以控制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