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咳静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0014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1g*18袋/盒
- 规格:
每袋装1g;5g;3g
- 生产地址:
新乡市原阳工业区农行大道
- 批准日期:
2016-07-06
- 药品本位码:
86903228001203;86903228001234;86903228000046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3228001203[每袋装1g];86903228001234[每袋装3g];86903228000046[每袋装5g]
国药准字Z20040014
中药
颗粒剂
1g*18袋/盒
每袋装1g;5g;3g
新乡市原阳工业区农行大道
2016-07-06
86903228001203;86903228001234;86903228000046
86903228001203[每袋装1g];86903228001234[每袋装3g];86903228000046[每袋装5g]
新乡佐今明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
实验药理学结果显示,本品具有一定的镇咳、祛痰、解热作用。
1.延长氨水引发小鼠咳嗽的潜伏期。
2.增加小鼠支气管酚红的排出量。
3.降低酵母致热大鼠的体温。小鼠口服急性毒性试验结果:最大给药量为73.6克生药/kg,未见毒性反应。大鼠口服3个月长期毒性试验结果: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19.32克生药/kg。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清热化痰,平喘止咳。本品用于感冒及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尚不明确。
感冒,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感冒,感冒,急性支气管炎,感冒
尚不明确。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标准YBZ00412004-2008Z
1.成人用量:口服,每次20-25ml,每日三次。
2.儿童用量:口服,1-2岁:每次1.5克。
3.3-5岁:每次2.5克。
4.6-14岁:每次3-5克。一日3次。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微、味微苦。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