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名称
您的位置:首页 >> 药品展示

逍遥颗粒

  • 生产企业: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03320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北京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6g*10袋/盒

  • 规格:

    每袋装15g;每袋装6g

  • 生产地址:

    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 批准日期:

    2015-11-10

  • 药品本位码:

    86900067000060;86900067000039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0067000060[每袋装15g];86900067000039[每袋装6g]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临床用于肝气不舒所致月经不调,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肝郁血虚,寒热往来,口燥咽干,脉弦而虚者。逍遥颗粒的无糖型制剂更适于同时患有糖尿病或肥胖的患者,其用量较有糖型更小,服用更方便。

  • 尚不明确。

  • 咽异感症,梅核气,肝气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头晕目眩

  • 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糖尿病患者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浅黄色至黄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淡。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