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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香壮骨膏

  • 生产企业:

    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1021522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陕西

  • 剂型:

    橡胶膏剂

  • 包装:

    盒装

  • 规格:

    每片7cm×10cm

  • 生产地址:

    陕西杨凌示范区新桥路8号

  • 批准日期:

    2015-09-02

  • 药品本位码:

    86902545000210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方由9味药组成。本方风寒湿侵入关节、筋脉、肌肉致使气血运行不畅所致关节疼痛、四肢麻木、肌肉酸痛、跌打损伤等症的常用有效成药。方中药材浸膏诸药散寒止痛,麝香活血散结、通络止痛,冰片清热止痛,豹骨祛风定痛,樟脑温散止痛,薄荷脑、水杨酸甲酯、硫酸软骨素、盐酸苯海拉明均具有消炎镇痛作用。诸药合用,共奏活血散结、通络止痛、消炎镇痛之功。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镇痛,消炎。本品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 偶见皮肤红痒。

  • 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腰痛

  •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一册WS3-B--2268-96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复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性状】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