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南板蓝根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780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10g*20袋/包
- 规格:
每袋装10g
- 生产地址:
广州市新港中路赤岗北路33号,广东省阳春市站港路民营开发区
- 批准日期:
2015-08-18
- 药品本位码:
86900412000301
国药准字Z44020780
中药
颗粒剂
10g*20袋/包
每袋装10g
广州市新港中路赤岗北路33号,广东省阳春市站港路民营开发区
2015-08-18
86900412000301
奇星
OTC乙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慎用
消炎解毒。本品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尚不明确。
急性腮腺炎性睾丸炎,急性流行性腮腺炎性睾丸炎,鼻疖,咽炎,疖
糖尿病患者禁服。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时应到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微香,味甜、微酸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