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0798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散剂
- 包装:
4g*6瓶/盒
- 规格:
每瓶装4g,保险子1粒
- 生产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2015-06-23
- 药品本位码:
86905629000656
国药准字Z53020798
中药
散剂
4g*6瓶/盒
每瓶装4g,保险子1粒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6-23
86905629000656
云南白药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忌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化瘀止血,活血止痛,解毒消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吐血,咳血,便血,痔血,崩漏下血,疮疡肿毒及软组织挫伤,闭合性骨折,支气管扩张及肺结核咳血,溃疡病出血,以及皮扶感染性疾病。
1)孕妇忌用。
2)有本药过敏史者或家族过敏体质者慎用。伴有严重心律失常的患者不宜使用。
3)有组织破损或感染者,外敷用药之前必须认真彻底清创、冲洗、消毒,有的患者外敷云南白药后可有轻微灼痛,随着病情的好转将逐渐消失。
4)偶有过敏反应。
跌打损伤、肺结核咳血、溃疡病出血,跌打损伤,跌打损伤、肺结核咳血、溃疡病出血
由于云南白药有兴奋子宫的作用,可以造成流产,所以孕妇忌用,无论内服外敷。
服药后一日内忌食牛羊肉、豆类及其加工品。
对云南白药有过敏史者忌用。
严重心律失常患者不宜使用。
用药过量或中毒时忌用。
孕妇忌用;服药一日内,忌食蚕豆、鱼类及酸冷食物。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WS3-B-3369-98
刀、枪、跌打诸伤,无论轻重.出血者用温开水进服;瘀血肿痛与未流血者用酒送服;妇科各症,用酒送服;但月经过多,红崩,用温开水送服.毒疮初起,服0.25g,另取药粉用酒调匀,敷患处,如已化脓,只需内服,其他内出血各症均可内服。口服,一次0.25-0.5g,一日4次(2至5岁按1/4剂量服用;5至12岁按1/2剂量服用)。凡遇较重的跌打损伤可先服保险子1粒,轻伤及其他病症不必服。
灰黄色至浅棕黄色的粉末;具特异性香气,味略感清凉,并有麻舌感。保险子为红色的球形或类球形水丸,剖面显棕色或棕褐色;气微,味微苦。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