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层粉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319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散剂
- 包装:
3g*5瓶/盒
- 规格:
----
- 生产地址:
北海市北海大道388号北海国发海洋生物科技园
- 批准日期:
2015-08-24
- 药品本位码:
86905055000381
国药准字Z45021319
中药
散剂
3g*5瓶/盒
----
北海市北海大道388号北海国发海洋生物科技园
2015-08-24
86905055000381
海宝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安神,清热,解毒。用于神经衰弱,咽炎,外治口舌肿痛。
尚不明确。
神经衰弱,咽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神经官能症,口腔炎,扁桃体炎,神经衰弱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宜餐后服。
3.胃酸缺乏者慎服。
4.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闭保存。
中药成方制剂第六册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6克。外用涂敷患处。
本品为白色的最细粉末;无臭,味淡。在水中不溶,在稀盐酸中能泡沸溶解。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