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樱首乌汁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2247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合剂
- 包装:
120ml/瓶
- 规格:
每瓶10ml,120ml
- 生产地址: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园1号(经济开发区)
- 批准日期:
2015-04-27
- 药品本位码:
86903344000067;86903344000227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3344000067[每瓶120ml];86903344000227[每瓶10ml]
国药准字Z22022247
中药
合剂
120ml/瓶
每瓶10ml,120ml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园1号(经济开发区)
2015-04-27
86903344000067;86903344000227
86903344000067[每瓶120ml];86903344000227[每瓶10ml]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36个月
国产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养血益肝,强筋健骨,乌须黑发。用于肝肾亏损,阴虚血少所致的腰酸,耳鸣,头晕眼花,筋骨痿软,脱发,白发,月经失调。
尚不明确。
肝肾亏损,阴虚血少,月经失调,耳鸣,阴虚血少
1.忌油腻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1.忌油腻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孕妇慎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闭保存。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