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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咀嚼片

  • 生产企业: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Ibuprofen Chewables Tablets

  • 商品名:

    邦奇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720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贵州

  • 剂型:

    片剂

  • 包装:

    药用塑料瓶,每片50mg,24片/瓶。

  • 规格:

    50mg

  • 生产地址:

    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解放路96号

  • 批准日期:

    2015-08-14

  • 药品本位码:

    86905547000110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药物过量】

    药物的不良反应与所服用的剂量呈正相关,因此,服药超量时应作紧急处理包括催吐、洗胃、口服活性炭、抗酸药或(和)利尿药,并给予监测及其它支持方法。

    【药物毒理】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1.口服易吸收,与食物同服时吸收减慢,但吸收量不减少,与含铝和镁的抗酸药同服不影响吸收。
    2.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9%。
    3.服药后1.2~2.1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用量200mg时,血药浓度为22ug/ml~27ug/ml,用量400mg时为23ug/ml~45ug/ml,用量600mg时为43ug/ml~57ug/ml。
    4.一次给药后T12一般为1.82小时。
    5.服药5小时后关节液浓度与血药浓度相等,以后的12小时内关节液浓度高于血浆浓度本品在肝内代谢,60%~90%经肾由尿排出,100%于24小时内排出,其中约1%为原形物,一部分随粪便排出。

  • 用于儿童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痛经,偏头痛,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痛经

  • 1.对本品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5.3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贮藏】

    密封、遮光处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咀嚼后咽下。12岁以下小儿用量:1.年龄:3岁,体重:13-15公斤,一次用量:2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2.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3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3.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4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4.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5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性状】

  •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60岁以上患者慎用

  •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