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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敏消胶囊

  • 生产企业: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50057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四川眉山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0.4g*20粒/盒。

  • 规格:

    每粒装0.4g

  • 生产地址:

    四川省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香樟路5号

  • 批准日期:

    2015-07-30

  • 药品本位码:

    86901272000258

  • 【品牌】

    天使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祛风除湿,清热解毒,凉血止痒。用于急、慢性荨麻疹。

  • 偶见轻度腹泻,恶心,头晕,大便不爽,停药后可恢复。

  • 急性荨麻疹,慢性荨麻疹,荨麻疹,急性荨麻疹,荨麻疹,急性荨麻疹

  • 1.忌食鱼虾海鲜类及酒、辛辣食物,饮食宜清淡。
    2.孕妇、产妇忌服。

  • 1.忌食鱼虾海鲜类及酒、辛辣食物,饮食宜清淡。
    2.服药期间,如突然伴发胸闷气憋,或呕吐、腹痛等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3.凡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而发生的荨麻疹,此为药物过敏(药疹),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4.急性荨麻疹者,服药三天;慢性荨麻疹者,服药一周,症状无改善或加剧者,应去医院就诊。
    5.成人按照用法用量服用;连续服药不宜超过一个月。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七岁以下儿童不适宜。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遮光,密封,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

    【执行标准】

    YBZ12502006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急性荨麻疹,疗程1周;慢性荨麻疹,疗程2周。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苦。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七岁以下儿童不适宜。

  • 尚不明确。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