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美舒利干混悬剂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377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 剂型:
干混悬剂
- 包装:
(1g:0.1g)*10袋/盒
- 规格:
50mg
- 生产地址: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789号
- 批准日期:
2015-06-02
- 药品本位码:
86905400000080
国药准字H20073377
化学药品
干混悬剂
(1g:0.1g)*10袋/盒
50mg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789号
2015-06-02
86905400000080
弘益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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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无实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本品口服后达峰时间约为1~2小时,半衰期2~3小时,作用可持续6~8小时。本品几乎全部通过肾脏排泄。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出现过敏性皮疹,也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
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症,小肠旁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创伤性关节炎,创伤后关节炎,损伤性骨关节炎,外伤性关节炎
1.对本品,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2.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
1.本品可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高,可能会置换其它蛋白结合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