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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苏颗粒

  • 生产企业:

    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100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广西南宁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10g*10袋/盒

  • 规格:

    每袋重10g

  • 生产地址:

    广西南宁市大沙田经济开发区荣光南路1号

  • 批准日期:

    2015-08-23

  • 药品本位码:

    86905149000181

  • 【品牌】

    万寿堂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 尚不明确。

  • 感冒,感冒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昆明中药梅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昆明中药梅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五册WS1-B-1020-91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性状】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