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氨咖黄敏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6021993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6g*10袋/盒
- 规格:
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咖啡因7.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生产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郊新祺周济生路125号
- 批准日期:
2015-07-31
- 药品本位码:
86905327000880
国药准字H36021993
化学药品
颗粒剂
6g*10袋/盒
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咖啡因7.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江西省南昌市北郊新祺周济生路125号
2015-07-31
86905327000880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慎用。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解热镇痛作用;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能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解热镇痛效果,并减轻其他药物所致的嗜睡、头晕等中枢抑制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减轻流涕、鼻塞、打喷嚏症状;人工牛黄具有解热、镇惊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小儿感冒,小儿流行性感冒,流行性感冒,头痛,感冒,小儿流行性感冒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不超过2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十四册)WS-10001-(HD-1296)-2003
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口服。一日2次。1.1~5岁每次半袋。2.6~9岁每次l袋。3.10~14岁,每次1袋半。4.15岁以上,一次2袋。5.或遵医嘱。温开水冲服。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