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龙咳喘宁片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558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 包装:
0.33g*54片/盒
- 规格:
每片重0.33g (相当于原药材1g)
- 生产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狮岭路939号
- 批准日期:
2015-08-18
- 药品本位码:
86905233000141
国药准字Z20050558
中药
0.33g*54片/盒
每片重0.33g (相当于原药材1g)
贵港市港北区狮岭路939号
2015-08-18
86905233000141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否
18个月
国产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止咳化痰,降气平喘。用于风寒或痰湿阻肺引起的咳嗽,气喘,痰涎壅盛等症;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
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风寒,痰湿阻肺,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痰湿阻肺
1.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2.服药期间忌烟、酒、猪肉及生冷食物。
1.服药期间忌烟、酒、猪肉及生冷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避光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