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缬沙坦胶囊

  • 生产企业: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英文名称:

    Valsartan Capsules

  • 商品名:

    穗悦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638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北京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80mg*12粒/盒。

  • 规格:

    80mg

  • 生产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光机电基地经海七路3号

  • 批准日期:

    2015-06-18

  • 药品本位码:

    86900111000510

  • 【品牌】

    穗悦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鉴于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的作用机制,不能排除对胎儿的危害。已经有报告表明:在妊娠第2个和第2个3个月时,子宫内给予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作用于RAAS的一种特定类别的药物)会给发育中的胎儿带来损伤,或者导致胎儿死亡。此外,在回顾性资料中有在妊娠第1个3个月时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存在先天缺陷的潜在性风险。已有孕妇无意中服用缬沙坦时,发生自然流产﹑羊水过少和新生儿肾功能不全的报告。与其它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相似,妊娠期妇女不应使用本品(见禁忌)。对于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医生在处方作用于RAAS的药物时应告知其该类药物在妊娠期的潜在风险。如果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早停用缬沙坦。
    2.哺乳尚不清楚缬沙坦是否在人乳中排泄。缬沙坦在哺乳大鼠的乳汁中有排泄。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哺乳期。

    【药物过量】

    服用本品过量可能导致显著的低血压,这可能会引起意识水平降低、循环衰竭和(或)休克。若服药时间不长,应该催吐治疗,否则常规治疗给予生理盐水静脉输注。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缬沙坦。

    【药物毒理】

    1.作用机制
    肾素-血管紧张素一醛固酮系统(RAAS)的活性激素是血管紧张素Ⅱ,是由血管紧张素I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作用下形成的。血管紧张素Ⅱ与各种组织细胞膜上的特异受体结合。它有多种生理效应,包括直接或间接参与血压调节。血管紧张素Ⅱ是一种强力缩血管物质,具有直接的升压效应,同时还可促进钠的重吸收,刺激醛固酮分泌。缬沙坦是一种口服有活性的强力特异性血管紧张素(AngⅡ)Ⅱ受体拮抗剂,它选择性作用于AT1受体亚型,血管紧张素Ⅱ的已知作用就是由AT1受体亚型引起的。在使用本品之后,AT1受体封闭,血管紧张素Ⅱ血浆水平升高,它会刺激未封闭的AT2受体,同时抗衡AT1受体的作用。缬沙坦对AT1受体没有任何部分激动剂的活性。缬沙坦与AT1受体的亲和力比AT2受体强约20000倍。ACE将血管紧张素Ⅰ转化为血管紧张素Ⅱ并降解缓激肽。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一缬沙坦对ACE没有抑制作用,不引起缓激肽或P物质的潴留,所以不会引起咳嗽。比较缬沙坦与ACE抑制剂的临床试验证实缬沙坦组干咳的发生率(<2.6%)显著低于ACE抑制剂组(7.9%)(P<0.05)。在一项对曾接受ACE抑制剂治疗后发生干咳症状的患者进行的临床试验发现,缬沙坦组,利尿剂组、ACE组分别有19.5%、19.0%、68.5%患者出现咳嗽(P<0.05)。缬沙坦对其他已知的在心血管调节中起重要作用的激素受体或离子通道无影响。
    2.药效
    缬沙坦降低升高的血压,同时不影响心率。对大多数患者,单剂口服2小时内产生降压效果,46小时达作用高峰,降压效果维持至服药后24小时以上。重复给药时,治疗24周后达最大降压疗效,并在长期治疗期间保持疗效。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可进一步显著增强降压效果。突然终止缬沙坦治疗,不引起高血压“反跳”或其他临床不良事件。在对高血压患者进行的多剂量研究中,缬沙坦对总胆固醇、空腹甘油三酯、空腹血糖和尿酸水平没有明显影响。
    3.临床前安全信息
    在对几种动物进行的临床前安全性研究中,除了发现兔中的胎儿毒性之外,没有全身或者靶器官毒性的表现。在大鼠妊娠最后三个月和哺乳期间给予600mg/kg药物,其后代的生存率略微降低,发育略微迟缓(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主要临床前安全性研究结果是由于药物的药理作用引起,没有任何临床意义。在小鼠和大鼠中,没有致突变性、染色体诱裂性或者致癌性的证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1.缬沙坦口服后吸收迅速,其吸收量差异很大,平均绝对生物利用度为23%,缬沙坦以多指数衰变动力学代谢(α相半衰期<1小时,终末半衰期约9小时)。
    2.在研究的剂量范围内,药代动力学曲线呈线性。重复给药时,缬沙坦的药代动力学没有变化;每天服用一次时,缬沙坦很少引起蓄积,在男性和女性中,血浆浓度相似。
    3.缬沙坦绝大部分(94~97%)与血清蛋白(主要是白蛋白)结合。稳态分布容积较低(约为17升),与肝血流量(30升/时)相比,血浆清除速度相对较慢(大约2升/小时)。缬沙坦主要以原型排泄,70%从粪便排出,30%从尿排出。
    进餐时服用缬沙坦,使AUC减少48%,但是无论是否进餐时服用,8小时后的血药浓度相似。AUC减少对临床疗效无明显影响。
    4.本品可以进餐时或空腹服用。
    5.特殊临床情况下的药代动力学
    (1)老年人
    与青年志愿者相比,一些老年人(>65岁)缬沙坦系统暴露量稍增高,但无临床意义。
    (2)肾功能不全患者
    由于缬沙坦仅有30%从肾排泄,肾功能与缬沙坦系统暴露量间无明确相关性。因此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必调整剂量(对严重肾衰见【注意事项】)。尚未见关于透析患者的研究,但鉴于缬沙坦与血清蛋白高度结合不大可能经透析清除。
    (3)肝功能不全患者
    大约70%的缬沙坦以原型经胆汁排泄,缬沙坦不经生物转化,因此,缬沙坦系统暴露量与肝功能不全无关。对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必调整剂量。胆汁性肝硬变或胆道梗阻患者,缬沙坦的AUC增加约1倍(见【注意事项】)。

  • 本品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1.本药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
    2.临床应用中曾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主要有:头痛、头晕、病毒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咳嗽、腹泻、疲劳、鼻炎、背痛、恶心、咽炎及关节痛。
    3.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剂量和治疗时间长短无关,与性别、年龄或种族无关,尚未知此反应是否与本品治疗有因果关系。
    4.化验指标:本药偶可引起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减少。
    5.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服用本药的患者出现血球压积和血红蛋白明显降低,分别为0.8%和0.4%,安慰剂组为0.1%。服用本药与服用ACE抑制剂,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分别为1.9%和1.8%。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服用本药的患者发生明显的血肌酐、血钾及总胆红素升高者分别为0.8%,4.4%和6%,而ACE抑制剂组分别为1.6%,6.4%和12.9%。服用本药的患者偶有肝功能指标升高。本药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时无需监测特殊的实验室指标。

  • 原发性高血压

  • 对缬沙坦或者本品中其他任何赋形剂过敏者。妊娠(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 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
    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例如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可以继续本品治疗。
    2.肾动脉狭窄
    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短期服用本品,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醇系统(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作为安全手段监测BUN和肌酐。
    3.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要调整剂量但由于没有严重病例的资料(肌酐清除率<10ml/min)因此使用时需要注意
    4.肝功能不全
    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
    5.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影响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作机器时应小心

  • 【贮藏】

    遮光,密封,在30℃以下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作用类别】

    原发性高血压类处方药。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本品8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吸收)。建议每天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注意事项)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用于儿童和青少年(18岁以下)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

  • 尽管服用缬沙坦后,老年人的系统暴露浓度稍大于年轻人,但并无任何临床意义。

  •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 孕妇及婴幼儿不适用。

  • 临床没有发现明显的药物相互作用.已对以下药物进行了研究:西米替丁﹑华法令﹑呋塞米﹑地高辛﹑阿替洛尔﹑吲哚美辛﹑氢氯噻嗪﹑氨氯地平和格列本脲.由于缬沙坦几乎不经过代谢,临床没有发现诱导或抑制细胞色素P450系统的药物发生相互影响.虽然缬沙坦大部分与血浆蛋白结合,但是体外实验没有发现它在这一水平与其他血浆蛋白结合药物(如双氯芬酸﹑呋塞米﹑华法令)发生相互作用.与保钾利尿剂(如螺内脂﹑氨苯喋啶﹑阿米洛利)联合应用时,补钾或使用含钾制剂可导致血钾浓度升高和引起心力衰竭患者血清肌酐升高.因此,联合用药时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