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十味片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1494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 包装:
100片/瓶
- 规格:
(1)每片重0.3g(素片);(2)每片重0.315g(薄膜衣片)。
- 生产地址: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 批准日期:
2015-09-21
- 药品本位码:
86901793000249;86901793000256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1793000249[每片重0.3g(素片)];86901793000256[每片重0.31
国药准字Z42021494
中药
100片/瓶
(1)每片重0.3g(素片);(2)每片重0.315g(薄膜衣片)。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5-09-21
86901793000249;86901793000256
86901793000249[每片重0.3g(素片)];86901793000256[每片重0.31
OTC甲类
医保甲类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忌服。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本品用于养血舒肝,调经止痛。本品用于血虚肝郁所致月经不调﹑痛经﹑月经前后诸证,症见行经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行经小腹疼痛,血块排出痛减,经前双乳胀痛﹑烦躁,食欲不振。
尚不明确。
经前期综合征,黄体后期心境恶劣障碍,经前紧张症,晚黄体期焦虑症,黄褐斑,肝斑,小儿生长激素缺乏症
尚不明确。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服药1个月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