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胃片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3466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 规格:
每片重0.75克
- 生产地址:
湖南省湘潭易俗河经济开发区大鹏路318号
- 批准日期:
2015-08-07
- 药品本位码:
86905032000328
国药准字Z20043466
中药
每片重0.75克
湖南省湘潭易俗河经济开发区大鹏路318号
2015-08-07
86905032000328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清热凉血,健脾和胃,制酸止痛。用于胃热烧灼,脘腹刺痛,呕恶吞酸,食少倦怠,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阑尾炎或急腹症时,服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可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应禁用。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及辛辣刺激性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本品含氢氧化铝、硝酸铋、氧化镁。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不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本品有便秘作用,故长期便秘者应慎用;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嚼碎服。
1.服药后1小时内应避免服用其他药物,因氢氧化铝可与其他药物结合而降低吸收,影响疗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