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骨增生胶囊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0006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0.35g*10粒*5板
- 规格:
每粒装0.35g
- 生产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北路58号
- 批准日期:
2015-05-21
- 药品本位码:
86901463001132
国药准字Z10980006
中药
胶囊剂
0.35g*10粒*5板
每粒装0.35g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北路58号
2015-05-21
86901463001132
康缘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否
暂定24个月
国产
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抗炎作用。药理实验证明,本品对气囊性肉芽组织增生、角叉菜胶性足肿胀及棉球肉芽肿有抑制作用。
2.镇痛作用。药理实验证明,本品能抑制电击小鼠尾巴或腹腔注射稀醋酸引起的疼痛反应。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补腰肾,强筋骨,活血,利气,止痛。本品用于增生性脊椎炎(肥大性胸椎炎,肥大性腰椎炎),劲椎综合症,骨刺。
尚不明确。
增生性关节炎,大骨节病,骨关节炎,髋关节骨关节炎,增生性脊椎炎,肥大性胸椎炎,腰椎炎,增生性关节炎
1.忌吃寒散及解药性食物,如空心菜,萝卜,绿豆,菠菜,竹笋,海带,田螺,蟹肉,鸭蛋,苹果,梨,柿子,香蕉,西瓜,湿滞性食物如糯米,酸辣等刺激性食物少吃为佳。
2.高血压患者慎用,肾炎,肝炎,心脏病患者严禁用。
1.药性温补肾阳,服药过程中,个别患者出现口苦,咽干,喉咙痛或眼出屎,大便结的,可改用盐水送服,不需停服。
2.感冒发烧或其它原因引起发烧,发热的暂停服用,待退烧后,再服用。
3.忌吃寒散及解药性食物,如空心菜,萝卜,绿豆,菠菜,竹笋,海带,田螺,蟹肉,鸭蛋,苹果,梨,柿子,香蕉,西瓜,湿滞性食物如糯米,酸辣等刺激性食物少吃为佳。
4.高血压患者慎用,肾炎,肝炎,心脏病患者严禁用。
密封,干燥处保存。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甘、微涩。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