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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 生产企业:

    福建省闽东力捷迅药业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Levofloxacin Mesylate for Injection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580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福建

  • 剂型:

    注射剂(冻干粉针剂)

  • 包装:

    管制注射剂玻璃瓶装,10瓶/盒。

  • 规格:

    按左氧氟沙星计0.2g

  • 生产地址:

    福建省柘荣县制药工业园区

  • 批准日期:

    2018-07-27

  • 药品本位码:

    86904799000916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药物过量】

    本品为甲磺酸左氧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1.左氧氟沙星的急性毒性很低.单次给予大剂量左氧氟沙星后,小鼠、大鼠、狗和猴可以出现下列临床体征:共济失调、上睑下垂、自发活动减少、呼吸困难、衰竭、震颤及惊厥.口服剂量超过1500mg/kg及注射剂量超过250mg/kg时可使啮齿类动物死亡率显著升高.
    2.喹诺酮类药物过量时,可出现以下症状:恶心、呕吐、胃痛、胃灼热、腹泻、口渴、口腔炎、蹒跚、头晕、头痛、全身倦怠、麻木感、发冷、发热、锥体外系症状、兴奋、幻觉、抽搐、谵狂、小脑共济失调、颅内压升高(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代谢性酸中毒、血糖增高、GOT/GPT/ALP增高、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加、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血尿、软骨/关节障碍、白内障、视力障碍、色觉异常及复视.
    3.急性过量时应洗胃(仅在服用口服制剂时),观察并给予水、电介质支持疗法.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不能有效清除左氧氟沙星.
    4.急救措施及解毒药:
    (1)输液(加保肝药物):代谢性酸中毒给予碳酸氢钠注射液,尿碱化给予碳酸氢钠注射液,以增加本品由肾脏的排泄.
    (2)强制利尿:给予呋喃苯氨酸注射液.
    (3)对症疗法:抽搐时应反复给予安定静脉注射液.

    【药物毒理】

    1.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2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活性,抑制细菌DNA复制。
    2.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伯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属、志贺菌属、部分大肠杆菌等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衣原体、流感杆菌、绿脓杆菌、淋球菌等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左氧氟沙星在体内组织中分布广泛。主要以原型药由尿中排出,口服给药后48小时内,尿中原型药排出量占给药量的87%;72小时内粪便中的排出药量少于给药量的4%;约5%的药物以无活性代谢物的形式由尿中排出。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1.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皮疹、瘙痒、红斑及注射部位发红、发痒等症状或静脉炎。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
    2.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肺炎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1.肾功能减退者应减量或慎用,使用时参照用法用量中的详细内容。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和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
    4.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应咨询医生。
    5.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6.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1.临用前,使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100ml溶解后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4g,分2次静滴。
    2.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的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分2次静滴。
    3.肾功能减退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决定用药剂量:肌酐清除率50~80ml/min正常剂量20~49ml/min首剂0.4g以后每24小时0.2g10~19ml/mim首次0.4g以后每48小时0.2g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
    4.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的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 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根据肾功能情况,参照用法用量中的详细内容制定剂量。或遵遗嘱。

  • 1.本品不能与多价金属离子如镁﹑钙等溶液在同一输液管中使用。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据以调整剂量。
    2.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它凝血试验。
    3.与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
    4.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引起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药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