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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毒口服液

  • 生产企业: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2185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广西南宁

  • 剂型:

    合剂

  • 包装:

    10ml*10支

  • 规格:

    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

    广西南宁市中尧南路2号

  • 批准日期:

    2015-08-16

  • 药品本位码:

    86905122001198

  • 【品牌】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1.抗病毒颗粒由具有广谱抗病毒及抗菌作用的板蓝根、忍冬藤、山豆根、川射干、鱼腥草、重楼、贯众等中药材组成,具有清热、解毒、广谱抗病毒及抗菌作用。
    2.通过体内抗病毒实验及各种动物模型实验,观察抗病毒颗粒的药理作用。结果抗病毒颗粒对小鼠流感病毒性肺炎有保护作用;对致热大鼠体温有明显抑制作用;抑制小鼠耳廓炎症;对小鼠棉球肉芽组织增生有明显抑制作用。
    3.结论:抗病毒颗粒具有明显的抗病毒、解热及抗炎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温病发热及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病毒感染疾患。

  • 尚不明确。

  • 风热感冒,温病发热,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病毒感染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WS3-49(X-39)-92(Z)

    【作用类别】

    本品为内科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饭,晚饭后各服一次)。

    【性状】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