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凉茶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184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7g*20袋/盒
- 规格:
每袋装7克(相当于原药材75克)
- 生产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宝珠西路34号
- 批准日期:
2014-12-03
- 药品本位码:
86900362000826
国药准字Z44023184
中药
颗粒剂
7g*20袋/盒
每袋装7克(相当于原药材75克)
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宝珠西路34号
2014-12-03
86900362000826
OTC乙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现代研究证实,本品具有镇静、镇痛、催眠和抑菌等作用。本品以10克/公斤的剂量,能明显地延长戊巴比妥钠对小白鼠睡眠时间,说明本药对中枢神经有抑制作用,以20克/公斤剂量,能明显对抗由醋酸所致的小白鼠扭体反应,说明有显著的镇痛效果,本品对大肠杆菌有一定抑制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清热,除湿,导滞。用于四时感冒,身倦骨痛,寒热交作,胸膈饱滞,痰凝气喘。
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
四时感冒,流行性感冒,支气管哮喘,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开水冲服,一次7克,一日1~2次。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苦涩、微甜。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