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石韦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203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5g*9袋/盒。
- 规格:
每袋装5g
- 生产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四号公路1号
- 批准日期:
2015-08-05
- 药品本位码:
86902364000538
国药准字Z20050203
中药
颗粒剂
5g*9袋/盒。
每袋装5g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四号公路1号
2015-08-05
86902364000538
金扬沙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清热燥湿,利尿通淋。用于小便不利,尿频,尿急,尿痛,下肢浮肿等症;也可用于急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尿道炎,见有上述证状者。
尚不明确。
急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尿道炎
尚不明确。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6942006
口服。一次5g(1袋),一日3次,15天为一疗程,可连服两个疗程。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