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脾康胶囊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70074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铝塑包装,10粒/板,4板/盒。
- 规格:
每粒装0.35g
- 生产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 批准日期:
2015-08-18
- 药品本位码:
86903805000018
国药准字Z10970074
中药
胶囊剂
铝塑包装,10粒/板,4板/盒。
每粒装0.35g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2015-08-18
86903805000018
中龙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36个月
中国/广东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1.脾康胶囊对鸭乙型肝炎病毒感染鸭血清DHBV-DNA有显著的抑制作用。能显著降低CCl_4所致的小鼠血清谷丙转氨酶的升高,降低小鼠肝脏甘油三酯含量,提高肝糖元含量。
2.对肝硬化模型大鼠,能降低肝硬化形成率,降低肝胶原蛋白、血清r球蛋白、肝脏羟脯氨酸和肝总脂含量,减轻肝脏病理变化。能提高细胞免疫功能,增加尿素蛋白质和铜蓝蛋白质合成,增加胆汁流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疏肝健脾、活血清热。用于肝郁脾虚、余热未清证。症见:胁肋胀痛、胸脘痞闷、食少纳呆、神疲乏力、面色晦暗、胁下积块,以及慢性肝炎、早期肝硬化见于上述证候者。
尚不明确。
肝郁脾虚,余热未清证,慢性肝炎,早期肝硬化,肝硬化,慢性乙型肝炎,肝炎,肝炎
孕妇禁用。
孕妇禁用。
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保存。
疏肝健脾、活血清热。
餐前半小时口服,一次5-8粒,一日3次。3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内容物为棕黄至棕褐色颗粒与粉末;气微,味微苦。
儿童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年老体弱者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肝郁脾虚患者。
孕妇不适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