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感利咽口服液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70100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合剂
- 包装:
10ml*10支/盒
- 规格:
每支10ml
- 生产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31号;五华县水寨镇水潭路
- 批准日期:
2015-01-14
- 药品本位码:
86900424000580
国药准字Z10970100
中药
合剂
10ml*10支/盒
每支10ml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31号;五华县水寨镇水潭路
2015-01-14
86900424000580
王老吉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18个月
国产
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实验证明,本药对流感病毒甲3、乙型和常见呼吸道病菌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对多种动物模型有明显的解热、抗炎、镇痛和调节免疫功能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疏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感冒属风热外侵,邪热内扰证者,症见:发热,微恶风,头痛,咽痛,鼻塞流涕,咳嗽痰粘,口渴溲黄。
个别患者用药后发生便溏。
感冒,风热外侵,邪热内扰,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感冒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如见轻微沉淀,服前请摇匀。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置阴凉处。
部标准WS-476(Z-063)-97
口服,每次20毫升,一日3次。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微香、味微苦,久置有轻摇易散的沉淀。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