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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胆排石胶囊

  • 生产企业: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728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吉林吉林

  • 剂型:

    胶囊剂

  • 规格:

    每粒装0.35g

  • 生产地址:

    吉林省敦化经济开发区敖东工业园

  • 批准日期:

    2015-04-27

  • 药品本位码:

    86903353000256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禁用。
    2.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1.具有利胆作用。胆道结石术后患者服用本品7天,可见胆管T管引流量较对照组明显为多,同时可见肝功指标如γ-谷胺酰转移酶(γ-GT)、谷丙转氨酶(ALT)明显下降。
    2.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可明显抑制二甲苯所致小鼠耳肿胀及琼脂性大鼠足肿胀,并能减少醋酸所致小鼠扭体次数。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清热利湿、利胆排石。用于胆道结石、胆道感染、胆囊炎。

  • 尚不明确。

  • 胆道结石,胆道感染,胆囊炎,胆囊炎

  • 孕妇、绞榨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1.孕妇禁用。
    2.体弱、肝功能不良者慎用。
    3.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服药后若发热加重,腹痛加剧或黄疸加深者应及时请外科治疗。
    5.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等严重慢性病患者慎用,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本品主要适用于泥沙样或较小的结石,若结石较大,或出现梗阻以致药物排石无效时,应采取碎石或手术等相应治疗措施。
    10.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11.服药期间,要舒畅情志,忌忧思恼怒,防忧郁,以免加重病情。
    12.本品不宜大量、长期服用。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排石,一次6~10粒,一日2次;炎症,一次4~6粒,一日2次。

    【性状】

  • 1.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1.如果服用任何其他药品请告知医师或药师,包括任何从药房、超市或保健品商店购买的非处方药品。
    2.本药内所含郁金,畏丁香,忌与含丁香的药物同用。
    3.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避免与生冷、荤腥油腻、不易消化食品同用,戒烟酒,以防助湿化热,加重病情。
    4.医师和药师可能对服用利胆排石胶囊应注意事项具有更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