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腹逐瘀丸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0653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丸剂(大蜜丸)
- 包装:
9g*10丸/盒
- 规格:
每丸重9g
- 生产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红山经济开发区丹龙街1号
- 批准日期:
2015-04-12
- 药品本位码:
86903918000172
国药准字Z15020653
中药
丸剂(大蜜丸)
9g*10丸/盒
每丸重9g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红山经济开发区丹龙街1号
2015-04-12
86903918000172
OTC甲类
医保乙类
否
48个月
国产
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温经活血,散寒止痛。用于寒凝血瘀所致的月经后期、痛经,症见行经后错、行经小腹冷痛、经血紫暗、有血块。
尚不明确。
寒凝血瘀,月经失调,痛经,月经失调
孕妇忌服。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闭保存。
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禁用。
尚不明确。
1.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