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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

  •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5302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口服固体药用聚酯瓶包装,每瓶30粒。

  • 规格:

    复方

  • 生产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南石路1号

  • 批准日期:

    2015-03-09

  • 药品本位码:

    86900372002285

  • 【品牌】

    高维灵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暂定24个月

    【国家/地区】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甲硫氨酸是体内胆碱生物合成的甲基供体,能放出活性甲基,促进磷酯酰胆碱合成,磷酯酰胆碱与积存在肝内的脂肪作用,变为易于吸收的卵磷脂,故可防治肝脂肪蓄积;具有保肝、解毒的作用。
    2.灵芝可镇静安神,并调节、改善机体免疫功能;抗氧化、调节血脂、降低血液黏稠度,改善微循环,抑制血小板凝集,预防血栓的形成。
    3.维生素B1在体内形成焦磷酸硫胺,是碳水化合物代谢时所必需的辅酶,可维持心脏、神经及消化系统的正常功能,维生素B1能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缺乏时胆碱酯酶活性增强,乙酰胆碱水解加速,致神经冲动传导障碍,影响胃肠、心肌功能。
    3.维生素B2为组织呼吸的重要辅酶,并可激活维生素B6,将色氨酸转化为烟酸,并可能与维持红细胞完整性有关。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
    2.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1.尿液可能呈现黄色。
    2.偶见轻度嗜睡。
    3.偶可引起恶心、呕吐。

  • 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冠心病,慢性肝炎

  • 1.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患者禁用。
    2.酸中毒、肝昏迷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诊断的干扰:尿中荧光测定儿茶酚胺浓度可呈现假性增高,尿胆原测定呈假阳性。

  •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2次。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红、黄、白和棕色的小丸。

  • 1.饮酒(乙醇)影响维生素B2在胃肠道的吸收。
    2.维生素B2饭后口服吸收较完全,不宜与甲氧氯普胺合服。
    3.维生素B1在碱性溶液中易分解,与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枸橼酸钠配伍,易引起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