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甲蜜胺胶囊
- 生产企业:
- 英文名称:
Altretamine Capsule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1577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0.1g
- 规格:
100mg
- 生产地址:
山西省潞城市生态经济园区
- 批准日期:
2015-08-31
- 药品本位码:
86902869000217
Altretamine Capsules
国药准字H14021577
化学药品
胶囊剂
0.1g
100mg
山西省潞城市生态经济园区
2015-08-31
86902869000217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否
国产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本品。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本品为嘧啶类抗代谢药物,主要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干扰叶酸代谢,选择性抑制DNA、RNA和蛋白质的合成。为周期特异性药,与烷化剂无交叉耐药。
体内需经肝脏微粒体P-450单氧化酶活化后,发挥细胞毒效应,口服血浆Tmax约2~3小时,血浆T1/2为13小时,主要代谢物经尿排出。
本品用于卵巢癌﹑SCLC﹑恶性淋巴瘤﹑子宫内膜癌的联合化疗,对卵巢癌及SCLC疗效尤佳。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3~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卵巢癌,小细胞肺癌(SCLC),恶性淋巴瘤,子宫内膜癌,外阴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
2.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忌用。
遮光,密封保存
1.口服,按体重每日10~16mg/kg,分四次服,21天为一疗程或每日6~8mg/kg,90日为一疗程。
2.联合方案中,推荐总量为按体表面积150~200mg/m2,连用14天,耐受好。
3.饭后1~1.5小时或睡前服用能减少胃肠道反应。
大于65岁老年患者酌情减量。
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抗抑郁药合用可导致严重的直立性低血压,应慎用。与甲氧氯普胺合用可致肌张力障碍。与维生素B6同时使用,可能减轻周围神经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