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林可霉素滴眼液
- 生产企业:
- 英文名称:
Lincomycin Hydrochloride Eye Drop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2544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 剂型:
滴眼剂
- 包装:
8ml/瓶,1瓶/盒。
- 规格:
8ml∶0.2g(按C18H34N2O6S计)
- 生产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金银湖南三街2号
- 批准日期:
2015-06-30
- 药品本位码:
86901978000347
Lincomycin Hydrochloride Eye Drops
国药准字H42022544
化学药品
滴眼剂
8ml/瓶,1瓶/盒。
8ml∶0.2g(按C18H34N2O6S计)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金银湖南三街2号
2015-06-30
86901978000347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是
24个月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本品对革兰阳性菌如葡萄球菌属(包括耐青霉素株),链球菌等有较高抗菌活性,对阴性菌也有良好抗菌活性。
2.本品系抑菌药,高浓度时,对高度敏感细菌也有杀菌作用,作用机制是与敏感菌核糖体的50S亚基结合,阻止肽链的延长,从而抑制细菌细胞的蛋白质合成。
3.本品与青霉素、氯霉素、头孢菌素类和四环素类之间无交叉耐药,与大环内酯类有部分交叉耐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本品用于敏感菌感染所致结膜炎,角膜炎等。
1.偶可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2.过量使用并吸收可致中性粒细胞减低,血小板减低,念珠菌感染等。
3.尚有耳鸣﹑眩晕等副作用。
敏感菌感染,结膜炎,角膜炎,敏感菌感染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一个月以内的婴儿禁用。
1.患者对林可霉素过敏时有可能对其他林可霉素类也过敏。
2.林可霉素与新生霉素、卡那霉素有配伍禁忌。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遮光,密闭保存。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一个月以内的婴儿禁用。
氯霉素或红霉素在靶位上均可置换林可霉素,或阻抑后者与细菌核糖体50S亚基的结合,故本品不宜与氯霉素或红霉素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