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血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3218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10g*10袋/盒
- 规格: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8g)
- 生产地址: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3517号
- 批准日期:
2015-02-04
- 药品本位码:
86904181000333
国药准字Z20033218
中药
颗粒剂
10g*10袋/盒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8g)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3517号
2015-02-04
86904181000333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本方由5昧药组成。主证为气血两虚,症见面色萎黄,少气懒言,眩晕心慌,体倦,舌淡苔薄白,脉细弱。均为缺铁性贫血的表现。脾虚不运,食积纳差为次要症。方以黄芪大补脾肺之气,益气而生血,取“有形之血,生于无形之气”之意;阿胶甘平滋润,入肝补血和血,且能入肺肾润燥滋阴;共为君药。皂矾补血,补充铁元素为臣药。大枣益气健脾,补血和营;山楂化食消积,理脾开胃为佐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补气养血,消积理脾。用于治疗缺铁性贫血。
尚不明确。
缺铁性贫血,缺铁性贫血
1.忌油腻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禁用茶水送服。
1.忌油腻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禁用茶水送服。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阴凉干燥处
口服,小儿周岁以内一次5克,一岁至三岁一次10克,三岁以上及成人一次15克;一日3次。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