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咽解毒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365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6g*10袋/盒
- 规格:
每袋装6g(无蔗糖,相当于饮片19g)
- 生产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城东向阳街
- 批准日期:
2015-07-03
- 药品本位码:
86902683001445
国药准字Z13020365
中药
颗粒剂
6g*10袋/盒
每袋装6g(无蔗糖,相当于饮片19g)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城东向阳街
2015-07-03
86902683001445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哺乳期妇女﹑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本品用于清肺利咽,解毒退热。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发热恶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尚不明确
喉痈,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扁桃体炎,咽炎,喉痈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本品注意事项。1.忌烟酒、辛辣、鱼腥及过咸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或味苦(无糖型)。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